Page 27 - 萏议漫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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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61年8月6日作者父亲(二排左三)于双建电工留影
时值 1957 年家父年届 18,前往双鸭山市投奔其两位舅父。
下井挖煤仅两月,因体力不支,便改向时在双鸭山市建设工程
公司工作的大表兄刘占坤学习电工。业务进步很快,三五年间
竟升为四级工,工资已达每月 60 余元,为同事中之佼佼者。
其电工业务之建筑照明、配盘布线、立杆架线、缠绕定子及修
造电机等样样精通,受益终身,更授益于子嗣。
三年困难时期之 1960 年,家父经乡亲介绍与家母成婚。
1962 年 6 月 5 日(《下放证》日期)以照顾先祖母为由申请
下放回乡而获批,得安置费三百多元,时为一笔可观之巨款也。
然而,因其回乡之初不适农活,遂消极怠工于家中,达半年之
久。加之辅佐先祖母一家等 10 口人之生活费用,安置费也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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