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1-11-19 | 标签: |
黄庭坚《徐纯中墓志铭》,全称为《宋故朝奉郎知洺州军兼管內劝农事上骑都尉借紫王君墓志铭》。江西省修水县黄庭坚纪念馆于1989年1月征集到一方刚出土的墓志铭,题头为:“宋故徐纯中墓志铭”,署款为:“金华黄庭坚撰并书”。未发现有盖。青石质,从纹路及石质看,应属当地大坪乡一带所产。石长72公分,宽63公分,厚6公分。志文竖行从右至左排列,共计24行,548字。四周有二圈线刻方框,推测可能原是准备刻饰花纹用的,或由某种原因未刻饰纹而入土亦未可知。
黄庭坚《徐纯中墓志铭》从书法角度来看,此志书于元祐七年,时黄庭坚年四十八岁。可以看作是其书法从继承各家融化为己,到极力创新,自成一派的一个过渡。正是由于这样一种不断追求的创新意识,使黄庭坚入蜀后,尽管身处逆境,书法创作上却有了新的突破。
墓志铭领款题为“金华黄庭坚”,在黄庭坚自书题款中极少见。据修水《黄氏宗谱》载:黄庭坚祖上本是婺州金华人氏,其六世祖瞻,于南唐时,知分宁县(即今修水县),后卜筑双井,始定居于此。故黄庭坚的作品,一般署款多为“双井黄庭坚”、“豫章黄庭坚”等(分宁县从汉至唐先后五次被称为豫章县),在此题“金华黄庭坚”,可能是因替近亲题写,加之为丁母忧期间,官号等不便加上,而题金华或亦寓不忘其祖之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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