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19-07-04 | 标签: |
北京垃圾分类将修法,拟明确个人分类责任
继上海出台法规实行强制垃圾分类后,北京也要推动垃圾分类立法了。近期,北京市城管委主任孙新军在做客“市民对话一把手提案办理面对面”直播访谈节目时表示,《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修订工作已经列入2018-2020年立法规划。新修订的条例不光对单位,也将对个人明确垃圾分类责任。那么北京的垃圾怎么分类?不分类会被罚吗?新京报记者整理了大家最关注的10个问题,咨询相关部门为您一一解答。
北京的垃圾怎么分类:
实行有害垃圾、可回收物、厨余垃圾、其他垃圾“四分法”
北京目前采取的垃圾分类方法为“四分法”,将垃圾分为有害垃圾、可回收物、厨余垃圾、其他垃圾。这既是符合国家要求,也是目前最简单的分类方法。孙新军曾在节目中对这四类生活垃圾作了详细介绍——
●可回收物(蓝色桶):可循环利用的,报纸、镜子、饮料瓶、易拉罐、旧衣服、电子废弃物等,由再生资源企业回收利用,俗称“收破烂”。
●厨余垃圾(绿色桶):厨房产生的,如菜叶菜帮、剩饭剩菜、植物等。
●其他垃圾(灰色桶):包括保鲜膜、塑料袋、纸巾、大骨头、玉米核等。
●有害垃圾(红色桶):对身体和环境有害的,如废灯管、水银温度计、过期药品、油漆、化妆品等,需用特殊方法安全处理。
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现在生产的1号、5号、7号等干电池是低汞或者无汞电池,所以就不属于有害垃圾了,应投入“其他垃圾”中。但纽扣电池、电子产品用的锂电池、电动车电瓶等铅蓄电池和镍镉充电电池仍需作为“有害垃圾”进行回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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